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翹英教育突結業女董事涉違商品說明例 控方撤一罪修訂兩控罪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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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社翹英教育去年中突全線結業,海關及後拘捕女董事並展開調查,分兩案起訴共9項「就消費者作出構成不當地就產品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案件今(20日)在東區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控方修訂兩項控罪、另撤回一罪,及合併兩案,亦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10月16日再訊,以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其間被告續以16萬元保釋。

經修訂控罪後,被告彭芷彤(52歲,公司董事)共被控8項「就消費者作出構成不當地就產品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涉款約共7萬元。

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7月,在鰂魚涌康山道1號康怡廣場辦公大樓和康安街的兩間翹英教育,作為商戶就有關補習服務產品,接受消費者吳礎良、黃穎雯、陳欣宜、杜文達分別11,850元、12,880元、8,800元及12,880元的付款;以及在何文田廣場的翹英教育,接受消費者周敏琪共4,800元的付款。

另3罪指,被告於2023年7月在小西灣藍灣廣場的翹英教育,接受莫詠詩、曾美玉及梁倩芝,分別10,875元、5,300元、3,150元的付款。而被告在接受上述8項付款時,沒有合理理由相信翹英教育在所指明的期間內供應上述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