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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白衣人案辯方外籍大狀申請英文審訊 官拒絕指大狀中文流利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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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發生襲擊事件,涉案4名「白衣人」被控串謀傷人罪及暴動罪,其中1人早前已認罪被判監禁,餘下兩人擬認罪,1人否認控罪,排期於明年1月開審。案件今(20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辯方代表外籍大律師申請改用英文審訊遭法官陳廣池拒絕,因案件涉及大量文件及影片需要翻譯,而辯方早前亦同意以中文審訊,也知道辯方代表說得一口流利中文,屆時將安排翻譯予辯方。

被告依次為吳偉德(38歲)、王浩昇(28歲)、鄧兆雄(42歲)及鄭文傑(43歲)。4人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同日於元朗站連同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鄧於今年3月認罪後被判囚4年7個月,鄭否認控罪並獲准保釋候審,而吳及王則擬認罪,暫被安排於鄭的審訊第一天作答辯。

控方反對辯方申請指,王及鄭在今年4月案件提訊時擬不認罪,當時辯方同意安排翻譯予代表第四被告鄭文傑的大律師David Boyton。控方續指,案件涉及31名證人、4至5小時的片段及700多頁文件,認為以中文審訊更為合適,反之將需要數個月的時間作翻譯。

Boyton指,本案原有其他被告不認罪,為方便其他辯方代表遂同意以中文進行審訊,但現在只剩下鄭一名不認罪被告,希望申請改用英文進行審訊。陳官指,據他所知Boyton能講流利中文,反問難道辯方不能方便控方?Boyton稱自己看不懂中文,續指案件主要爭議被告的身份,可以經書面呈交大部分證人的口供,料將會減省傳召證人的數目至6至7人,涉案影片主要有嘈音及尖叫聲,認為可以等待控方翻譯所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