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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1900伙申報 揭公屋戶擁30地 稱留意中港牌車泊月租位 倘核實將算入「富戶」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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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年房委會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管理約3.2萬伙出租單位的房屋協會亦有重大發現。房協總監(物業管理)潘源舫接受本報訪問時透露,今年4月起擴大「富戶政策」範圍後,約1900個公屋租戶要申報是否擁有香港物業及家庭入息與資產,結果發現有租戶坐擁逾千萬元住宅物業,更揭發有租戶擁有逾30幅土地,房協正深入調查。

明報記者 黃偉超

潘源舫又提到房協會留意租戶出入的車,早前已發現20架中港車牌車停泊於房協出租屋邨的月租車位,強調有關車若經核實屬富戶政策下的租戶,會將車的價值納入資產計算。

為善用公屋資源,房協去年12月起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包括非經常持續居住單位逾3個月便被視為濫用、因虛假陳述被終止租約租戶和18歲或以上家庭成員於5年內禁止申請公共房屋;另今年4月起優化現行「富戶政策」,適用範圍擴展至新租約租戶,受影響租戶須每兩年申報是否擁有本港住宅物業,倘買樓須一個月內申報。

13戶主動交回 4戶申報有物業

潘源舫表示,今年申報租戶約有1900個,至今99%已交回申報表,其中約13戶主動通知房協願交回單位,當中4戶主動申報擁有本港住宅物業。該13戶主要來自7個屋邨,包括青衣偉景花園、葵涌祖堯邨、沙田乙明邨、土瓜灣樂民新村、大坑勵德邨、筲箕灣明華大廈及沙頭角沙頭角邨。

該批申報租戶中,房協透過與地政總署合作應用物業查冊系統,主動查核租戶是否擁有本港住宅、非住宅物業及土地。潘透露,其中一宗個案擁有逾30幅土地,部分位處新界,並形容有些是「山旮旯咁遠」,房協需深入調查及計算相關土地價值,了解租戶資產是否已超額。他認為禁止租戶和家庭成員5年內申請公共房屋具相當阻嚇力,令一些租戶為免被查出而自願交回單位。

翻查資料,富戶政策下,公屋租戶入息不得超出入息限額5倍,家庭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100倍,以一個4人家庭為例,其家庭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310萬元。

富戶政策推6年 收93伙八成丟空

房協由2018年9月起實施富戶政策,潘源舫透露,截至今年6月底,因濫用公屋而被收回單位個案為93宗,其中八成為丟空單位,房協是透過查核電表、水表紀錄及信箱等發現懷疑個案並跟進。他又透露,雖然近6年僅收回不足100伙,但近年趨勢是每年個案趨升,反映房協打擊濫用公屋工作取得進展。

潘又說,房協亦有接觸內地部門例如不動產登記中心,以助查核租戶在內地是否擁有資產;有關安排主要集中在大灣區,已推行約半年,部分個案已回覆,亦有一些正在查核階段,相信經一段時間磨合可加快處理。

議員:反映過去打擊力度不足

立法會議員、公屋聯會副主席梁文廣表示,對房協透過申報揭發擁有逾30幅土地的公屋租戶感驚訝,過去從未聽聞有此類住戶,今次申報亦反映房協轄下屋邨或有不少潛在濫用個案,以及過去打擊濫用力度不足,促請房協加強打擊。

被問到政府應否立法針對房協富戶及濫用公屋租戶,梁文廣指房委會及房協轄下公屋數目有極大差距,不可直接比較,並相信房協現有執行措施足夠應付,希望繼續查出更多違規個案,收回單位再分配予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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