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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蔡天鳳案遊艇職員涉助潛逃 兩換大狀申押後 官指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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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涉遭殺害,前夫鄺港智三父子被控謀殺等罪,前家姑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KOL」潘巧賢(Irene)和遊艇公司職員林舜涉協助鄺港智潛逃,早前被改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10月16日,屆時聽取答辯,若被告不認罪則即時審前覆核,兩人准以原條件保釋。

被告林舜(42歲,遊艇公司職員)和潘巧賢(30歲,無業),林的代表表示上月11日收到指示要代表林,及後去信警方索取及獲得共581頁文件,需時閱讀及給予法律意見,申請將案件押後8星期再答辯。

控方倡下次答辯一併審前覆核

控方稱,辯方曾以相同原因申請押後,建議若下次答辯時被告不認罪,則可一併作審前覆核,加快案件進度。控方續稱已在辯方申請索取文件的數天後提供文件,認為現時狀况是被告自己造成。潘的代表沒有反對押後,同意下次可審前覆核。

庭上透露,林將由大律師鄧子楷代表。辯方後來稱,若林決定不認罪,可能需遷就鄧的檔期至12月初才能開審。高官認為林兩度轉換法律團隊導致案件延誤的狀况並不理想,現時難以承諾能夠遷就辯方代表的時間。

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指,林和潘於2023年2月24日至25日,預期針對一名稱為「Alex」男子可能有相關的法律程序或由執法機構進行而引致的法律程序調查,一同串謀與名為「Ivy」的女子做出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協助「Alex」緊急地及秘密地,非經由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港。

【案件編號:KCCC 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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