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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辯方稱遭環抱求愛 警司非禮案事主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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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三度在殘廁非禮醉酒女下屬,其後又襲擊下屬,案件昨在區院續審。辯方向女事主X稱,被告從無進入殘廁非禮事主,反而X主動環抱被告,讚他「好男人」,及後又稱「如果你做我男朋友就好喇」。襲擊事件當晚,X要求被告不要舉報她及兩名同袍的違紀行為,三人阻止被告返警署。事主否認說法。

指事主發起飯局 讚被告好男人

辯方指出,是事主X發起前年6月22日聯和墟飯局,而非被告陸振中,席上無人要求X「杯杯清」。X在被告詢問下稱作嘔,陪她前往洗手間,但發現殘廁門鎖上,X遂進入女廁;因有很多人進出未能吐出,被告提議到殘廁嘔吐,X感謝被告門外等候。

二人返回飯桌期間,X讚被告是好男人,稱「如果早啲識你就好喇」,被告表示X喝醉,「你自己都有男朋友啦」,X稱「我男朋友邊有你咁好呀」。其後X再作嘔,由被告陪同往返殘廁,途中X曾攬着被告腰、手臂和環抱他,被告則說「你唔好咁啦」。辯方稱,以上事件被告均無進入殘廁非禮X。

稱送電話因事主沒空買

辯方又稱,至7月3日,X新冠肺炎康復後談及自己或有後遺症,望對方在工作上多體諒,被告提議翌日接她上班減省時間。其後X主動提出被告接送她上下班,曾在車上指被告「真係好過我男朋友好多,我病咗佢都冇點關心過我,如果你做我男朋友就好喇」。

X透露自己想修讀偵緝訓練課程,望被告撰寫推薦信。就被告送X一部小米電話一事,辯方指被告知悉X有一個WhatsApp商業帳號,擔心信息會泄露給第三者,建議她購買可一機兩號的手機,但X沒空,遂由被告代辦。

指3人糾纏 阻返警署

7月15日晚宴結束後,X攬着被告的腰,請求他裝作聽不見她、督察蔡文浩和賴文顯涉違紀受查一事,被告鬆開X的手表示身體不適要返回警署,稱「唔好再纏住我」。及後X尾隨被告到停車場,突然拉着他不讓他走,蔡和賴分別在不同時間加入,X大聲喊「阿sir話要返差館呀」。

被告試圖掙脫拉扯,稱他返警署不是要舉報3人,眾人多次表示「唔好走,傾好先」 ,X着被告「唔好咁絕情」,「你都唔想見到我哋幾個年輕人前途盡毁」。被告稱「你𠵱家係知法犯法,你知唔知自己講緊咩啊?」被告一度開車,3人再度與被告拉扯,被告大聲喝止:「你哋同我即刻扯、躝呀……你哋成班黐晒,咁樣對我,再係咁我就唔會放過你哋,走開!」最終被告駛至停車場閘口時,X不肯下車,又在車上挨在被告肩膊致歉。

X全盤否認上述辯方案情。辯方完成8天盤問。X在控方複問下稱,送被告離開酒樓時有蔡和賴陪同,因此不擔心。控方指被告作為她上司,X是否有需要送被告走,X稱蔡和賴都「跟埋」,「我唔去唔知會唔會畀人講」。X已作供完畢,審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 1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