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警司陸振中非禮案 事主前男友稱事主不愛飲酒 二人從未性交 (15:26)

發佈於

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三度在殘廁非禮醉酒女下屬,翌月又襲擊下屬,案件今(26日)在區院續審。女事主X前任男友供稱,X向她述說遭非禮的經歷,包括遭被告強吻、摸胸、摸下體和強迫口交,他不想X繼續任職,因「發生咗呢啲事之後,唔知會唔會繼續發生落去」。前男友又指與X相識4年多從無見過她醉酒,二人未曾在彼此面前赤身露體和發生性行為。

被告陸振中(43歲)被控於2022年6月22日至翌日3度非禮女子X;同年7月15日,各一項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普通襲擊罪。X的孫姓前任男友今供稱,他2017年因警隊學長計劃認識X,他曾於2020年接受警務訓練,中途因傷退出,現從事與人工智能相關的工作。

孫指6月22日下午得知X晚上要與同僚吃飯,至當晚約11時45分,他工作完畢後仍未接獲X通知準備離開,遂致電X,頭兩次無人接聽,X在第3通電話表示她身處聯和墟,說話含糊,似乎醉酒。其後督察蔡文浩接過電話介紹自己,二人相約在孫住所樓下接走X,孫攙扶X下車,X含著眼淚向他表示「大老闆揸咗我個胸」,追問下X再指被告「錫我、摷我同摸我」,又「迫我含」和嘗試解開她褲子。

返家後X先休息一晚,翌日早上孫追問事件的詳細情况,包括X指被告以她名義舉行歡送酒會,灌她喝了5至6杯酒,她另外接了數杯,並倒在衣物上。孫透露X出於年幼時的經歷,不喜歡喝酒亦討厭人喝酒,他未曾看過X醉酒。二人交往期間亦從無看過彼此裸體,X在交往前已明言結婚後才會與他發生性行為,X無接觸過他下體。

孫提到事後他建議X報警,X稱是一對一指控,很難處理,希望先聽取他人意見,且對離職一事有猶豫。孫知道警隊工作對X很重要,但他擔憂「發生咗呢啲事之後,唔知會唔會繼續發生落去」。二人因此有分歧,於同年7月10日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