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兩少年涉將軍澳盜的士財物被捕 (14:15)

發佈於

將軍澳警區前日(24日)凌晨接獲一名的士司機報案,指他停泊在寶琳北路18號一停車場的的士車窗損毁,車內一個裝有約1400元現金的銀包懷疑被人盜去。將軍澳特遣隊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後,同日中午分別在彩明街及寶琳北路拘捕兩名年齡16歲的少年,涉嫌「車內盜竊」。警方成功起回失款及失物,案件現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警方重申,盜竊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警方指,會不定時調派軍裝及便裝警員,加強巡查高危地點。同時間車主應避免把貴重物品留在車內,以免讓賊人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