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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認罪食環主任:見有肥佬變合格 始知是優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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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8名時任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涉嫌在2019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優待部分應徵者,其中7人否認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已認罪被告羅世華昨在區院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羅稱,按另一被告指示製作「自己人」名單,起初以為對方希望預先得知面試成績,後得悉有應徵者因人事而「肥佬都變合格」,才知道他們欲對這批人「秤先啲」(即優待),給予「人情分」或減低面試難度。

被告李達釗、戴焯輝、易錦添、麥偉忠、鄧永平、黃偉雄及陳江松否認控罪,其中僅黃仍在職,其餘6人均已退休。

稱陸續收到人名才打算協助

案發時任職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的羅供稱,該次是他第二次擔任遴選小組委員,而擔當主席的衛生總督察擁有決定權,主席或會根據其他委員的意見調整分數。羅曾聽聞有同事在遴選中優待其投考的親友,會額外加分;亦曾聽聞會「傳紙仔」辨別「自己人」,但他沒有見過,亦不知道實際運作。

羅憶述已退休的同事於2019年7月中向他發送面試資料,稱「兩個舊同事仔女,請留意」;被告陳江松亦曾詢問他會否參與某天的遴選,稱「需要搵你幫手,資料稍後畀你」。羅續稱按他理解,陳希望他優待應徵者,而他當時出於客套而答應請求,沒有打算協助;惟後來陸續收到人名,始認為對方希望他能提供實質協助。

同月16日,羅接到被告戴焯輝的來電,指示他把收到的人名製成表格。羅按指示製作名單後,發送給3名下屬,以及戴和易錦添等人,及後再因應收到的人名更新名單。羅先後製作11份名單,並把名單分發予曾向他發送人名的第二至第七被告。

稱被捕後始知犯法

控方追問羅,在面試前向遴選委員分發名單目的為何,羅稱最初都是為日後能得知應徵者的面試分數,被捕後才了解到自己的行為犯法,包括預先泄露考生成績,以及給予「人情分」。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0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