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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抗爭派求情張可森懊悔 伍健偉無悔官提減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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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抗爭派「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之一張可森親撰求情信,表示已明白否決財政預算案關乎市民生活,「不應作為政治工具,亦不應藉此危害國家安全」。辯方稱張可森在獄中經歷喪父之痛,無法陪伴年幼兒子成長,現深感後悔。另一抗爭派伍健偉親自陳辭,表明無悔干犯本案,希望和香港人「齊上齊落」。法官強調伍健偉無悔意,將有較低的減刑幅度,伍健偉表示明白。

辯方盼額外減刑 官指認罪扣減涵悔意

辯方大律師伍頴珊昨求情稱,前屯門區議員張可森在本案屬「積極參加者」,正在獄中修讀博士;據悉為中大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博士。辯方稱張已深切反省,冀在三分之一認罪扣減之外再獲減刑。法官陳仲衡質疑,一般認罪扣減已包括悔意和良好品格因素;辯方沒有進一步陳辭。

明白初選計劃後果嚴重 冀伴兒子成長

張可森曾和鄒家成、梁晃維發起墨落聲明,由張可森執筆,當中呼籲參選人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案,逼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庭上讀出張撰寫的求情信,稱在獄中冷靜思過,已明白初選計劃一旦實行的嚴重後果,亦明白審議財案是《基本法》賦予議員的責任,「當下的情况和懲處,是我必須學會承擔的後果」。張期望事件告一段落後,可專注照顧家人,「一如我妻愛我般愛我妻,與她協力養育兒子成人」。

伍稱有責任為民爭訴求

官打斷稱不宜發表政見

「天水連線」成員、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親自求情稱,初選是陽光下推行的計劃,參選人要入立會否決財案,「單靠我們47個被告無可能完成」,更重要是逾61萬人在初選投票,他有責任為市民爭取訴求。法官陳慶偉一度打斷,指不宜在聆訊發表政見。伍承認在本案為積極參加者,自己參選有遠因和近因,遠因是希望建立民主制度,近因包括對自由被侵蝕的恐懼、對離世者的悲痛。伍說本港1997年後涉及社運的罪名和刑罰愈發嚴苛,但社運參與人數和規模逐步擴大,「每一場暴動都是人民無被聽見的聲音」;他被捕前未曾打算離港,願為個人言行負責。

伍健偉表示對本案無悔意,亦無悔留在香港。法官陳慶偉提醒,伍較遲認罪和無悔意,其減刑幅度會顯著低於其他人;伍稱明白,又指高壓統治和嚴刑峻法只能收一時之效,社會要復和才可以「由治及興」,港人只要活在真實當下。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