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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保安持玩具槍打劫金舖罪成 判囚7年9個月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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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保安涉於去年5月手持氣槍及鎚子到觀塘一金舖行劫,搶走一隻價值約5700元的金手鐲,並於同日到警署自首。男保安今日(27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案情指被告為償還賭債而行劫,涉案金鐲共典當3000元,而涉案氣槍是太太於文具店「奇趣天地」購買予兒子的禮物。暫委法官李頌然判刑指,本案行劫時間短,被告以玩具槍行事、無牽涉槍戰,後在短時間內懸崖勒馬並自首,判囚7年9個月。

被告陳金斌(48歲)被控於2023年5月12日,在香港九龍觀塘物華街恆福珠寶搶劫郭英銘,劫去一隻結婚金手鐲。被告求情指,他當時並無意圖傷害任何人,希望能盡快出獄,協助家人。

李官判刑時,接納被告在電光火石間把槍指向職員,惟被告進入貴重財物的店舖行劫,因財困犯案並非求情理由。考慮到被告以玩具槍行犯案,牽涉的武力有限,本案案情較同類型案件輕,李官以監禁12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並酌情減刑後判囚7年9個月。

承認案情指,在案發當日下午約1時半,被告手持氣槍及鎚子,跑進珠寶店並大喊「唔好郁,打劫」,後以鎚子擊打玻璃陳列櫃。女職員隨即啟動警鐘,店舖東主則走近被告。期間,被告手持的手槍曾指向東主的頭部,而其背包則在轉身離開時遭東主扯下。檢查發現,店舖損失了一隻價值5741元的金手鐲,後花費一萬元維修受損的玻璃櫃。

警方後在裕民坊附近的垃圾桶內搜出一黑色軟氣槍,彈匣內有8枚軟氣槍彈。被告同日晚上到牛頭角警署自首,警誡下稱「我欠賭債一時諗唔開,咪去觀塘打劫嗰間金舖打算用嚟還債囉。」錄影會面中,被告承認因足球賭博而欠債11萬元,案發前曾到店舖視察環境,犯案後感到後悔,並因遺留了載有保安證的背包而自首。經檢驗後,涉案氣槍能發射6毫米口徑的塑膠彈珠,槍口能量能達至超過兩焦耳的可能性非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