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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求情|吳敏兒指無意顛覆 官指已認罪難屬「無意」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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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案45人罪成,參選新界西和新界東的被告今(28日)續求情。辯方陳辭指職工盟前主席吳敏兒深感後悔,她明言和政治劃清界線,力陳她並非刻意、無意顛覆國家政權。法官陳慶偉聞言質疑稱吳已認罪,不能接受她無意犯案,只接納她不是首要分子,本案不涉武力。辯方建議最多視吳為「積極參加者」判刑。

新界西參選人吳敏兒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求情,李主張法庭不應受國安法判刑三級制約束,本案不涉及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不屬「罪行重大」,他們參與的謀劃是公開並旨在進入立法會,更何况選舉主任有權取消資格,謀劃根本不可能實現。法官陳慶偉稱,從犯證人區諾軒講過有替補機制,李重申政府有能力阻止謀劃發生。

法官陳慶偉又以搶劫案作為例子,稱判刑只須考慮犯案手段和案情嚴重性,毋須考慮計劃是否可能實現。另一法官李運騰又問,假設他意圖下毒殺害別人,但其化學知識不足以令他成功,是否減低意圖謀殺的嚴重性。李志喜認為法庭需要考慮的是事件會否再次發生,予以阻嚇;她強調國安法在2020年6月生效,被告事前不知謀劃違法。

談及吳敏兒的個人背景,李志喜引述吳從事空中服務員,2016年擔任職工盟主席,她關注航空安全問題,亦關乎大眾。吳在求情信對本案深表悔疚,強調一心推動社會進步,取得議席亦無意顛覆國家政權,而且職工盟經已解散,吳不會重犯。李冀法庭將她列為「積極參加者」或「其他參加者」判刑,即判囚10年或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