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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屯門打擊非法電動可移動工具 39人被捕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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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27日)起於屯門區一連兩日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39人,包括33男6女,介乎25至69歲。

屯門警區區行動主任總督察金學俊指,臨近開學,街上車輛、行人及學童數量將增加,警方展開「朝陽」行動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行動中,39人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被捕。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向警方報到。行動中,警方扣查39部電動可移動工具作進一步檢驗。

金學俊提醒家長,切勿讓學童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更加不可用作接載孩子往返學校。金亦提醒在市面上買到的電動可移動工具質素參差,可能會於充電期間短路,甚至引致家居火災,呼籲市民切勿以身犯險。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