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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權會調查指四成受訪工人未見應付暑熱措施 僱主誤會指引削休息時間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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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今年4月修訂《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將工作暑熱警告與天文台的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掛鈎,並設立最少一小時的懸掛時間。工業傷亡權益會調查發現,近四成受訪者表示僱主沒有提供任何應付暑熱的措施,亦有僱主混淆原來基本休息時間及警告下的額外時間,變相削減僱員休息時間。

工權會於本年6月26日至8月15日透過網上、街站等方式舉行問卷調查,了解407名僱員暑熱下的工作狀况,其中66%受訪者來自建造及裝修行業,11%為清潔工。調查發現,八成受訪者知道勞工處的指引,但51.8%受訪者表示不知道僱主有否制訂相關的工作指引。

有38.3%受訪者表示僱主沒有提供任何應付暑熱的措施。工權會認為反映指引在實際執行上有不足,僱主應更主動提供防暑裝置、裝備或措施,以消除僱員暑熱工作下的風險。工權會幹事劉家樂表示指,有前線清潔工人表示,實際工作上,休息時間需要按照工作進度決定,並非按照任何暑熱政策;又有僱主以垃圾站室內環境作風險評估基準,未能保障外勤員工的情況。

現時指引中,僱員會根據工作暑熱警告而獲得增加休息時間,但僱主可透過提供防暑措施「對沖」,但僱員基本休息時間應不變。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說,調查期間發現有張貼顯示休息時間為零的風險評估,顯示僱主誤以為可以透過提供足夠數量的防暑措施,便可減少僱員任何休息時間。

蕭倩文認為,「對沖」休息時間做法容易令人誤解,而且指引未有在當眼位置列明基本休息時間不變,及應為每兩小時休息10至15分鐘。她建議,指引可加強標示,亦可剔除減少休息時間的做法,改為「只加不減」。對於目前指引屬建議性質,她認為,由於不具法律效力,僱主未必願意主動配合,令指引建議的休息時間安排形同虛設,期望未來可透過立法令僱主承擔更多責任。

另外,昨日有漁護署職員於大帽山郊野公園工作時暈倒,送院後不治。據悉事主事發時有中暑迹象。蕭倩文表示,工權會正嘗試接觸家屬以提供協助,並呼籲僱主安排僱員工作時要做足風險評估,提供適當的設備,以及免去非必要的戶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