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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記協、歐盟批裁決打擊新聞自由 李桂華:判辭交代違法界線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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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罪成。政務司長陳國基回應案件時指特區尊重及重視新聞自由。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就指,判辭清晰交代違法界線,指出若新聞機構利用事件為載體散播煽動信息就屬違法,並非限制傳媒報道特定題目或案件。歐盟及本港記協均質疑裁決進一步打擊本港新聞自由。

至於涉案11篇被指有具煽動意圖文章的作者或記者會如何處理,他指會視乎相關人士有否煽動意圖,若認為相關人士有煽動意圖,警方將與律政司進一步商討。李又提及,當日警方就《立場》案執法,有些人不分青紅皂白、批評警方打壓新聞及言論自由,而今日法庭的判辭顯示當日警方有理據及急切的執法需要,又強調言論自由並非絕對,如影響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寧時可以設限。被問及其他媒體需否下架被指具煽動意圖的文章,李桂華指無須提醒,因大眾已可理解法律要求,亦可透過本案判辭理解。

記協就發聲明指,案件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裁決前亦已對香港新聞業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記協強烈反對當局以煽動罪、《港區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法例檢控按《基本法》行使權利進行新聞工作的人士。政務司長陳國基回應指,特區尊重及重視新聞自由,法律亦有所保障,所有記者只有依法及依事實報道,又指在本港並非不可批評政府,但要視乎批評的目的。他指相關案件必定經法庭審訊而定罪,不會隨便。

歐盟對外事務部發言人回應說,裁決是香港新聞自由收窄的又一例證,也恐怕會進一步限制意見多元交流及資訊自由流通。歐盟在新聞稿中呼籲,香港當局停止檢控新聞工作者,及恢復對香港新聞自由的信心。發言人稱,保障自由、獨立及多元的傳媒,對健康及強韌的社會是至關重要。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Matthew Miller)也表示,今次定罪是直接攻擊新聞自由,破壞香港開放的聲譽。米勒稱,美方促請香港當局恢復及維護《基本法》保障的自由。

無國界記者則譴責裁決,認為裁決再度衝擊本港新聞自由,亦立下壞先例,質疑日後任何不緊隨官方立場的事實報道都可能觸犯煽動罪,促請香港政府停止利用法律騷擾兩名涉案新聞工作者,並且停止「邪惡地(nefarious)」針對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