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社民連副主席被控未經准許展示海報 押後至10月底再訊 (18:31)

發佈於

社民連內務副主席余煒彬前年9月於銅鑼灣擺街站期間,展示寫有梁國雄、岑子杰和陳皓桓名字的橫額,遭票控「於政府土地未經准許而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罪。他否認控罪,今(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余申請押後待潘連花案裁決,控方認為潘案結果對本案無影響而反對押後。暫委裁判官李善彤考慮後,准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

潘連花就「於政府土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票控結果上訴,該案將於9月26日續審。余認為,潘案與本案相關,因潘同樣被控相同罪行,當中的爭議點亦與本案相關,包括爭議招貼或海報是否具「永久、固定及規律性」以及爭議「執行相稱性」,故冀等待潘案的裁決,屆時再決定答辯方向。

控方則表示不解潘案結果對本案的影響,因終院早前已有案例確立「永久、固定及規律性」及「執行相稱性」爭議的原則,而該些原則不適用於本案。控方又指潘案仍未有確實的判決日期,認為太長的延期對控辯雙方都不公平及不理想,因此認為無需要等待潘案結果。

余煒彬庭上又稱,控方給予的食環署行動指引,內有多頁或對他有利的內容被控方遮蔽,遂要求控方將其重新披露;控方回應當中有食環署的執法程序,基於公眾利益考慮故有相關做法。李官取得控辯雙方同意後留待下次提訊再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