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Emily】領綜援殘疾者就業 可月領500津貼

發佈於

【明報專訊】政府噚日推出由關愛基金資助嘅「有勞參與」—「鼓勵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殘疾受助人就業津貼」試驗計劃,向領取綜援而有工作嘅殘疾人士,每月發放額外500元就業津貼。為期3年嘅試驗計劃由社署負責推行,旨在鼓勵有能力工作嘅殘疾綜援受助人走入社區,發揮潛能。

受惠者要符合一啲條件,包括正領取綜援並獲醫療評估為殘疾,同埋喺計算就業津貼嘅月份從事有收入工作。符合資格者唔需要就計劃提出申請,社署會根據社會保障電腦系統內嘅紀錄,向合資格受助人發出通知書,當中會講解計劃安排同發放津貼安排嘅詳情。

津貼預計由今年12月底開始發放,會按季以自動轉帳形式存入用嚟領取綜援金嘅有效銀行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