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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辯:范國威專注民生 林卓廷角色最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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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辯方昨為前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求情稱,范在美國修畢藝術後回港,擔任西貢區議員逾21年及於立法會在任6年,專注改善民生,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民建聯西貢區議會前主席吳仕福寫求情信稱讚范實事求是,服務社會。庭上提及范的家人患重病,剛畢業的女兒表揚范是最好的父親,冀最多以「積極參加者」的較低程度判刑,並就認罪減刑三分一。辯方又稱,時任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一貫是典型傳統民主派,可參考列為「其他參加者」量刑。

稱作畫賀年心繫市民

代表范國威的大律師吳靄儀指涉案謀劃不會實現,選舉主任有權取消參選人資格,政府亦可在原有的財政預算案新增派錢項目,令新一屆立法會可通過財案,因此謀劃關卡重重。法官陳慶偉質疑若謀劃注定失敗,逾61萬選民是否受騙而排隊投票,參選者沒說出真相;吳表示,選民未必相信每個選舉承諾,本案謀劃公開、不是在地底埋下炸藥,政府有責任維護社會穩定,但直至投票日都沒行動。吳另呈上范祝賀牛年新禧的親筆畫,顯示他關心市民,已有悔意,日後將心神放在家庭。

雖難實現 否認謀劃騙選民

大律師沈士文則稱,林卓廷曾任區議員、立法會議員,他遵從民主黨的方針擁護一國兩制,民主黨多年來亦和政府合作,而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與林的往績不符;林的重要貢獻包括透過聯盟行動打擊大廈圍標,民主黨何俊仁、張文光及劉慧卿,林的母親和兒子均有寫信為林求情。

指無差別否決不符往績

倡林列「其他參加者」

沈稱,林的角色最輕微,不但沒親身開會,其代表甚至反對否決財案,且不曾聯署「墨落無悔」聲明,選舉政綱和社交平台無提否決財案,不認同戴耀廷主張的「攬炒」等。

沈稱,案情提及在林卓廷的居所搜出辯論筆記,加上時任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在國安法生效後言論,令林在「共謀者原則」下被定罪,但他的參與程度非常低,而且他立場非激進。沈又稱,林卓廷在選舉論壇曾質問,若政府向每名市民派3萬元,有何理由要投反對票;由此可見,林不是積極參與者。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