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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5人暴動罪脫上訴得直 官稱「無奈」排期至明年審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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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男女涉參與2019年灣仔「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經審訊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上訴庭撤銷暴動罪脫裁決,發還處理,今(4日)在區院提訊,辯方就其中2人申請重啟案情,並透露餘下3人擬認罪。法官明言事隔幾年,被告承受巨大壓力,希望盡快處理本案,「無奈地」排期至明年才能處理。

被告依次為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5人在原審就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分別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入更生中心及監禁10周,當中3人刑滿出獄後隨即被捕及押往法庭。5人的保釋條件獲准由每兩周到警署報到一次,減少至每月一次。

辯方甫開庭指將為林顯誠、陳樂燊申請重啟辯方案情,控方則表示反對。暫委法官高偉雄指做了簡單法律搜查,香港似乎沒有案例,而英國案例顯示不可以重啟辯方案情。高官提到,目前和原審事隔3年,預料重審結束時相距4年,關注到被告的心理壓力非常之大,須盡快處理案件,但無奈要明年處理。

因應各方日誌,高官排期於2025年2月17日在區院,處理林顯誠和陳樂燊重啟辯方案情的法律爭議,控辯雙方事前須提交書面理據。至於李安翹、蘇雅賢和謝兆雄的答辯求情,定於2025年3月10日進行,法庭將於同日就另2人重啟案情作出裁定,若然批准申請則當日開審,料需3天,否則即日聽取2人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