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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分析員認偷拍女子裙底 辯方力爭感化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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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銀行分析員涉嫌在旺角港鐵站乘搭扶手電梯時拍攝一名女子的裙底,他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今(5日)原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進一步求情指,索取報告後可見被告需要處理壓力情緒及治療,望法庭能先索取感化報告再判刑。裁判官溫紹明同意報告內可見被告的求救表徵,押後案件至9月26日判刑,等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原還押的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被告黃宇恒(33歲)被控於2024年7月3日,在旺角港鐵站扶手電梯B3出口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法庭早前替被告索取了3份報告,辯方今指背景報告的陳述正面,而心理報告中則罕見地指被告的重犯機會有變數(dynamic),取決於實際環境及情况。溫官則指,報告中段亦有提及被告重犯機會屬中至高。

辯方指,被告認罪後隨即還押兩星期,已具阻嚇力,報告中可見被告的求助信息,相信感化官的輔導才能真正幫助被告根治問題,希望法庭能進一步考慮更生因素。辯方提到,他曾詢問被告,若他兩歲大的女兒被偷拍裙底會有何感受,被告當時灑淚稱不應作出如此嘔心的行為。辯方重申,被告在犯案前一天得悉有關自身眼疾問題的壞消息,擔心影響工作,以及照顧父親等壓力下犯案。

考慮被告的個人情况等因素,溫官最終同意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強調若報告內容不正面,即會判處數星期的監禁,批准被告以5000元現金保釋候判,其間須居於報稱地址、住所有改變前通知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