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官允索社服感化報告 認拍裙底銀行員押後判

發佈於

【明報專訊】銀行分析員涉嫌在旺角港鐵站乘搭扶手電梯時拍攝女子裙底,他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昨原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進一步求情稱,索取報告後可見被告需處理壓力情緒及治療,望法庭能先索取感化報告。裁判官溫紹明同意報告可見被告的求救表徵,押後至9月26日判刑,等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原還押的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辯稱報告謂重犯率「有變數」 官:有寫中至高

被告黃宇恒(33歲)被控2024年7月3日在旺角港鐵站扶手電梯B3出口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法庭早前替被告索取3份報告,辯方昨稱背景報告陳述正面,心理報告則罕見稱被告重犯機率有變數(dynamic),取決於實際環境及情况。溫官則稱,報告中段亦有稱重犯機率屬中至高。

指壓力大犯案 報告見被告求助信息

辯方指出,被告認罪後隨即還押兩周,已構成阻嚇,而報告可見被告求助信息,相信感化官的輔導才能真正幫助被告根治問題,希望法庭進一步考慮更生因素。辯方提到,曾詢問被告若其兩歲女兒被偷拍裙底會有何感受,被告當時灑淚稱對方不應作如此嘔心行為。辯方重申,被告在犯案前一天得悉有關自身眼疾問題的壞消息,擔心影響工作,以及照顧父親等壓力下犯案。

考慮到被告個人情况等因素,溫官最終同意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強調若報告內容不正面,即會判數周監禁,批准被告以5000元現金保釋候判,其間須居於報稱地址、住所有改變前通知警署。

【案件編號:WKCC 29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