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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一則留言提「殺狗」 放射師囚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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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公立醫院時任放射治療師2019年12月在連登討論區留言,提及「打狗」、「殺狗」等,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昨在區院被判囚13個月。法官稱,被告堅持無犯罪意圖、無悔意,且有煽惑他人的預謀,行為增加社會安寧和治安被破壞的風險,正面挑戰執法制度。

被告楊尚樺(現年32歲)已婚,教育程度為碩士。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案發時是公立醫院放射師,本案發生後失去工作,一度陷入人生低潮,但獲家人支持繼續進修,其後於私家診所覓得職位;反修例事件距今5年,雖然本案無不合理延誤,但客觀而言被告長時間承受壓力,現時熾熱的社會氣氛已不存在,望法庭接納本案為單一事件。

官:挑戰執法 慫恿集體行為

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稱,從帖文討論可見,全部人以「狗」稱呼香港警務人員,討論精銳示威者的角色,計劃突破警方佈防,並在突圍後作進一步行為;討論區用戶大部分反對、不滿和敵視政府,甚至是有可能訴諸暴力達至目的之人,行為增加社會安寧和治安被破壞的風險,對警方執法構成潛在安全威脅。

指無證據成功煽惑

法官表示,被告提議眾人要有共識,慫恿集體行為,正面挑戰執法制度;加上帖文無限制、公開和輕易讓用戶瀏覽,使用互聯網意圖盡快煽惑,增加案件嚴重性。法官同時考慮本案涉及一則帖文,無證據顯示被告成功煽惑他人,本身亦非社會上有影響力的人,以監禁15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承認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加上初犯「初嘗鐵窗滋味」,減刑兩個月。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2019年12月5日凌晨在連登討論區留言「反包成功係諗住點?1)搶裝、2)打狗、3)殺狗、4)齋圍,冇共識冇得搞」,發帖者回應「救入面人出嚟最優先,其他視乎現場,如果突圍果時打到啲狗瞓低晒就做乜都得啦」。

【案件編號:DCCC 1038/22】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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