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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機管局前高層認三跑項目收賄330萬 妻獲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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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人早前涉機場「三跑」貪污案遭廉署起訴,時任機管局首席高級經理承認收受「開心錢」330萬元,令工程公司獲優待,並把款項轉交妻子存入銀行。他昨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洗黑錢共8罪,其妻子面對4項洗黑錢罪則全數撤控。辯方冀押後以待與同案被告一併求情,被告最終須還押至9月12日連同其他被告再訊。

被告李永輝(49歲,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承認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6項洗黑錢罪,一項洗黑錢罪則存檔法庭。李的妻子、被告陳珏丹(47歲,家庭主婦)當庭獲釋。

根據李永輝同意的案情,李2017年加入機管局,先後任岩土工程高級項目工程師、建築工程高級經理及基建工程首席高級經理,2022年8月被捕後遭解僱。2018至2022年,他負責管理三跑的填海工程、客運大樓地基及底層結構工程,有權向承建商推薦分判商。

助工程公司獲判 總值以億計

案發期間,涉案同謀表示,曾與李協助土木及地基工程分判商「卡樂工程有限公司」獲判項目,李與同謀攤分利潤。卡樂工程結果獲承建商判授合約及收取約8300萬元。李另協助填海及建築用砂供應商「駿豐工程公司」取得填海用砂物料供應採購訂單,總值逾1.4億元。

妻將賄款存戶口 原控4罪

李在警誡下稱,有同謀主動向他提供「開心錢」,因為想承建商知道自己與李相熟,令同謀取得更多三跑工程,卡樂工程獲優待。該同謀事後多次在李用膳時給他錢,合共250萬元。李另收取80萬元,介紹同謀的駿豐工程。

案情續指,李與妻子持聯名帳戶,當時有逾370萬元分87次存進帳戶,他們未能解釋大量現金來源。兩人寓所亦被搜出1萬多元,鈔票有同案被告的DNA。李稱曾把約330萬賄款交予妻子存款。另外李把192萬元現金存入幾個帳戶,又將30萬元賄款給父親。

【案件編號:DCCC 582、584、5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