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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兩岸

柯文哲上銬  囚車送台北看守所羈押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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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控於京華城案涉嫌貪污,台北地方法院9月5日二度召開羈押庭後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下午5時50分步上囚車,雙手上銬,不發一語。支持者遠處高喊「主席加油」,囚車隨即開往台北看守所。

法院裁定指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容積率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柯貫徹意志,迥然若揭。柯文哲所述仍與已羈押的京華稱開發商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副市長彭振聲等所述不一,為保障柯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的貞潔,且柯文哲目前所涉犯圖利罪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確有事實足認他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審理這次羈押庭的法官呂政燁,是由律師轉任法官,曾擔任審查庭法官。

台北地方檢察署(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被查時序——

8月30日:北檢展開行動搜索柯文哲寓所、辦公室等地,並約談柯文哲夫婦等人;

8月31日:檢察官經偵訊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將柯文哲羈押禁見;

9月2日:北院法官認為檢察官針對罪嫌重大釋明不足,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9月3日:北檢補充證據抗告,請求台灣高等法院(高院)撤銷讓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裁定;

9月4日:高院認定,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發回北院更裁;

9月5日:北院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