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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醉駕兼被揭無牌 偕父被控24罪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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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休班男警去年平安夜涉嫌無牌駕駛私家車,聖誕節當天再犯,且違反交通規例和未能通過酒精測試,男警的父親則涉允許兒子駕車。父子原本被控無牌駕駛、危駕、醉駕等10罪,及後被加控至共24罪。案件今(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並表示正與律政司協商。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22日,期間兩人續准保釋。

被告依次為姜淇傑(26歲)及其父親姜知勇(58歲),首被告現已被停職。經修訂控罪指,首被告被控一項危險駕駛、6項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6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一項血液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下駕駛汽車罪。次被告則被控5項允許沒有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及5項允許他人使用沒有第三者風險投保的汽車。

控罪指,姜淇傑於2023年12月25日在長青公路及青朗公路支路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當時沒有持有駕駛執照及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以及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血液中有65至115毫克酒精,超過50毫升酒精的訂明限度。姜淇傑另被控於同年10月24日至12月24日期間,5度在香港無牌駕駛私家車,同時沒有備有第三者保險。姜知勇則被控於同年10月24至12月25日,允許姜淇傑無牌及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