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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翁院舍斬人案 控方研審訊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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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八旬翁涉嫌於薄扶林一間護老院用刀斬傷院舍職員,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待事主傷勢報告及讓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審訊法院級別待定。辯方無保釋申請,被告還押至11月6日再訊。

被告馮裕東(81歲,報稱退休)被控於今年7月15日,在薄扶林耆康會何善衡夫人敬老院403室外,意圖使李六妹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索取法律意見。

被告年老 辯方促盡快開審

辯方表示被告年事已高,冀盡快審訊。裁判官聽罷雙方陳辭後,將案押後至11月6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ESCC 18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