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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現址起樓 百載東華痘局遺構遷海旁 「政府文物地點」無例管環團憂損毁 地署:已提發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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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有過百年歷史的界石、界碑或前總督山頂別墅遺址等「政府文物地點」,無法例保護,靠地契及行政措施保障。其中見證香港早期鼠疫及天花疫症的東華痘局,二戰後拆卸之後僅剩下拱門及奠基石,是48個政府文物地點之一,現處於堅尼地城一幅住宅用地範圍。該用地最近被圍封,地盤擺放機器及建築材料,拱門及奠基石以圍欄分隔,有環團憂工程以至搬運會損毁文物。地政總署回應本報查詢稱,已去信提醒發展商必須遵守地契條款,保護有關牌坊和奠基石,又稱根據地契條款,發展商不得破壞及干擾相關文物,以及要將拱門及奠基石重置到附近公眾休憩空間。

明報記者 馬耀森

痘局戰後拆 拱門奠基石1979移現址

東華痘局歷史最早可追溯至1897年,原位於現今堅尼地城加惠民道。古蹟辦表示,東華痘局二戰後拆卸,拱門及奠基石獲保留,1979年遷移至現址,即堅尼地城巴士總站休憩處。該拱門及奠基石已納入古蹟辦界定的「政府文物地點」名單,受行政措施保護。

靠地契保護文物 重置須經古蹟辦

古蹟辦稱,按照地契條款,東華痘局的拱門及奠基石將於與該地段相鄰的公眾休憩空間重置,而重置方案須取得古蹟辦同意。發展商已向古蹟辦提交重置方案,相關工程尚未進入移除拱門和奠基石的階段。古蹟辦會與該拱門及奠基石的管理部門商討,重置工程完成後加設資訊牌,介紹東華痘局拱門及奠基石歷史。

與法定古蹟及歷史建築不同,政府文物地點由古蹟辦界定,沒評級。根據古蹟辦網頁,截至2022年5月有48個政府文物地點,大部分是早年用作標示界線的界石,例如維多利亞城界石、新九龍界石等,東華痘局拱門及奠基石在文物名單中分別佔頭兩位。所有新工務工程項目的倡議者和工務部門,均須研究項目會否影響政府文物地點,如有影響便須做文物影響評估,並訂定緩解措施。

地盤擺有機器建材 署方:已圍欄分隔

有西環居民上月中發現堅尼地城巴士站休憩處被圍封,地盤擺放鑽探機及建材,拱門及奠基石被膠欄杆圍起。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本月5日與本報記者到上址,發現地盤以鐵絲網圍封,內裏擺放水馬及建築材料,拱門與奠基石亦被圍起,地盤外有吊臂將建材運入地盤。

長春社:現址非原位 不反對搬要小心

李少文稱,東華痘局拱門與奠基石現時位置本非原位(見另稿),不反對遷移,但擔心保護措施不足,工程期間或會損毁文物;又稱政府早前曾表示,拱門及奠基石會遷移至對出的海濱長廊,認為是理想地點,搬遷過程亦要小心處理,建議遷移完成後在旁加設解說牌,讓公眾得知昔日抗疫歷史。

翻查資料,政府2016年修訂堅尼地城及摩星嶺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將東華痘局拱門及奠基石所在地及毗鄰的巴士站,由「未決定用途」改劃為住宅(甲類)用途。

城規會文件顯示,東華痘局拱門及奠基石為政府文物地點,建議遷往對出的海旁公園,以便更好保存。政府去年為該幅地皮招標,由會德豐地產以17.2億元投得。本報向會德豐查詢何時動工及如何重置拱門及奠基石,截稿前未獲回覆。

地政總署回覆稱,根據地契條款,除非事先獲得古蹟辦書面許可,否則發展商不得破壞、移除或干擾該地段內的拱形牌坊和奠基石。地契條款亦訂明,發展商須在現有巴士站搬遷後,將牌坊和奠基石重置於相鄰的公眾休憩空間。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9月5日派員視察,認為發展商已用圍欄分隔牌坊和附近空地的建築材料,沒違反地契條款。

(城市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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