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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敬康促體育總會財政監管制度化 倡上訴機制引入獨立第三方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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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協暨奧委會最快本月底公布體育總會企業管治指引,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今日(19日)發表意見書,冀政府對於受資助體育總會財政狀况的監管制度化,若帳目出現問題可削減資助,確保體育總會「勒緊褲頭」善用公帑。他亦建議,要求體育總會內部上訴機制引入更多獨立的第三方人士參與,避免「球證又係你、旁證又係你」。

目前約60個體育總會獲康文署「體育資助計劃」撥款資助,何敬康表示,體育總會財政狀况屢現爭議,認為政府應加強監管,將之「制度化」,包括要求受資助總會詳細交代人手、舉辦活動的開支,以及有否遵循港協暨奧委會對屬會的規定,提升資助運用的透明度。他說,如果政府對於體育總會財政有疑問便應審核,若不滿總會解釋可削減資助,確保公帑用得其所。他說,港協及政府應分別作為體育總會的「爸爸」和「媽媽」,以「相親形式」緊密合作管理體育總會。

何敬康指出,現時不少體育總會上訴委員會成員與管理層重疊,「球證又係你、旁證又係你」,認為各總會內部上訴機制須委任更多第三方人士參與,以免出現角色衝突。被問到應否將上訴個案提升至港協暨奧委會處理,他認為現階段可以先規定由獨立第三方參與總會上訴機制,必要時再由港協介入。何敬康倡議引入體育仲裁機制及專業仲裁人員,設立體育仲裁委員會,解決「各處鄉村各處里」問題,一旦體育總會與運動員出現爭端,毋須訴訟、由第三方協助解決,認為成立具公信力的第三方仲裁機構,長遠有助體育發展。

意見書亦提出,增加運動員選拔機制透明度,何敬康認為應放寬各運動項目的分齡賽及代表隊資格,並開放予不隸屬體育總會的個別運動員提供選拔途徑,確保港隊能囊括最出色運動員。意見書同時建議增加對大型體育盛事及運動員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