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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非白衣人案結案陳辭 控:7.21起因林卓廷暗籲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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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被指與另外6名男子參與暴動,7人否認暴動罪受審,昨於區院結案陳辭。控方表示,林卓廷到場是「濫用職權以達到私人目的」,他在站內開直播「刷流量」以獲市民認同,又發布帖文暗地呼籲市民到元朗「生事」。林的代表大律師反駁,攝錄白衣人是為記錄事件及阻嚇對方(見另稿)。其餘被告的代表大律師今日陳辭。

指直播刷流量 抹黑白衣「黑社會」

法官陳廣池昨稱,控辯雙方已遞交書面陳辭,控方文件數量「好似寫博士論文咁多」,為節省法庭時間,雙方只需就重要事項加以陳述。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先陳辭,指林卓廷的證供不可信,他當晚入元朗不是為履行議員公職,而是「濫用職權以達到私人目的」,例如他在facebook開直播「刷流量」以獲市民認同。

程慧明又指,林到元朗之前,曾在fb先後3次發帖文稱元朗出現黑社會,表面看似提醒公眾,「實則暗示」欲呼籲市民到元朗「生事」,故7.21事件起因之一能歸咎於林發動及參與集結。

程慧明說,林亦恃公職身分而成為黑衣人一方領導,發號施令、稱面對白衣人「唔好褪、唔好追」,又將白衣人抹黑為黑社會,導致黑衣人產生仇視及對抗心態。

林「冇諗白衣人感受」 非調停

程反駁林自言是調停角色的說法,指他縱容黑衣人的挑釁,但「冇去諗白衣人嘅感受」;白衣人初衷為「保衛家園」,讓黑衣人散去是平息紛爭的方法,但林對白衣人的訴告視而不見。辯方不同意白衣人有初衷,或他們動手傷人時已失去初衷。

針對其餘被告,程指庾家豪在案中的參與度很高,他「面目猙獰」般與白衣人對視,並向對方招手及說「come on」;鄺浩林有份挑釁,向白衣人做手勢,雖然控辯爭議鄺是舉中指還是食指,但程認為在白衣人角度肯定會認為鄺在舉中指;陳永晞及楊朗曾手持消防喉向白衣人射水,程指行為無法嚇退白衣人,反激起進一步衝突;葉鑫昇及尹仲明則曾向白衣人投擲水樽。

【案件編號:DCCC 1106/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