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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案︳辯方續結案陳辭 稱兩被告為自衛才向白衣人射水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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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被指與另外6名男子參與暴動,7人否認暴動罪受審,辯方今(20日)於區院繼續結案陳辭。辯方就其中兩名被告指,二人為了自衛才用消防喉向白衣人方向射水,符合合理武力。

辯方今繼續陳辭,指被告楊朗當晚的行為一直都是「點到即止」,例如他見到白衣人開始退縮便停止喝罵,以及他見到白衣人手執武器及他被人用木棒敲打後,為了自衛才用消防喉向白衣人射水,但他針對出手打人的個別白衣人,其餘時間則向地面灑水,企圖增加白衣人前進的難度。

辯方指射水的意圖不是挑釁,並以用水澆動物的頭部能平復牠們為例子,但法官陳廣池指辯方舉例不當,當下情况是文明社會,不適合利用動物的概念。辯方亦指,當時楊遇上危險,他與其他市民聚在一起是人之常情。

至於被告陳永晞,控方案情同樣針對他用消防喉射水。辯方指,當時陳見到有傷者倒地及聽到有人指控白衣人襲擊孕婦,陳使用消防喉射水以自衛、維時約10至20秒、水柱是分散式及衝力不大,白衣人漸後退,可見陳射水是符合合理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