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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馬車」認打人及多次非禮女子判囚8個月 心理專家判斷重犯機率高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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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劉馬車」的網絡紅人劉駿軒今年初涉非禮案到屯門裁判法院提訊,其間在羈留室與一名男子互毆,劉另於年中的動漫節踢打一名少年,以及在元朗及沙田分別非禮3名女子。劉駿軒承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3項非禮罪,今(2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共判囚8個月。辯方求情指,心理專家判斷劉重犯機會非常高,上一宗案件索取的心理報告有同樣結論,「某程度上都應驗咗」。

被告劉駿軒(28歲)涉及屯門法院施襲案、動漫節施襲案和3次非禮事件。辯方今求情稱,根據精神科和心理報告,精神科醫生不建議劉住院治療,心理學家則指劉有心理問題、重犯機會高,與其青春期心智發展有關。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劉駿軒來自父母離異的破碎家庭,長大後與父親相依為命,就案件表露悔意。辯方提到,劉曾是一名YouTuber,有傳媒追訪過劉的父親,對兩父子造成困擾,故劉拒絕感化官上門家訪。辯方又呈上劉駿軒親撰求情信,劉稱心理學家對他持負面看法,他輾轉多次出入監獄,已經深刻反省和痛定思痛,日後會謹言慎行。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表示,心理報告顯示劉駿軒重犯機會非常高,屯門法院施襲案在法庭發生,判刑須具阻嚇性,判劉囚14日;動漫節施襲案涉及持續毆打事主,判囚兩個月;非禮女子案則判囚6個月。鄧官指,首兩宗案件涉及使用武力,刑期同期執行;非禮案屬不同類型,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8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