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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認襲擊非禮 網紅劉馬車囚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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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綽號「劉馬車」的網絡紅人劉駿軒今年初涉非禮案到屯門裁判法院提訊,其間在羈留室與一名男子互毆,劉另於年中的動漫節踢打一名少年,以及在元朗及沙田分別非禮3名女子,他承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3項非禮罪,昨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共被判囚8個月。辯方求情稱,心理專家判斷劉重犯機率非常高,上一宗案件索取的心理報告有同樣結論,「某程度上都應驗咗」。

求情稱有心理問題 重犯機率高

被告劉駿軒(28歲)涉及屯門法院施襲案、動漫節施襲案和3次非禮事件。辯方昨求情稱,根據精神科和心理報告,精神科醫生不建議劉住院治療,心理學家則指劉有心理問題、重犯機率高,與其青春期心智發展有關。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稱,劉駿軒來自父母離異的破碎家庭,長大後與父親相依為命,就案件表露悔意。辯方提到,劉曾是YouTuber,有傳媒追訪過其父親,對兩父子造成困擾,故劉拒絕感化官家訪。辯方呈上劉駿軒親撰求情信,劉稱心理學家對他持負面看法,他輾轉多次出入監獄,已深刻反省和痛定思痛,日後會謹言慎行。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表示,心理報告顯示劉駿軒重犯機率非常高,屯門法院施襲案在法庭發生,判刑須具阻嚇,判囚14日;動漫節施襲案涉及持續毆打事主,判囚兩個月;非禮女子案判囚6個月。鄧官稱,首兩宗案件涉及使用武力,刑期同期執行;非禮案屬不同類型,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8個月。

【案件編號:ESCC2126/24、TMCC825、19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