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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分析員偷拍女子裙底判12個月感化令 官寄語重整人生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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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分析員涉嫌在旺角港鐵站乘搭扶手電梯時拍攝女子裙底,他早前承認「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經索取報告後,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認為雖然被告患有眼疾,但他面對「心魔」,是時候重整人生,法庭「畀埋呢次機會」。

被告黃宇恒(33歲)被控2024年7月3日,在旺角港鐵站扶手電梯B3出口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法庭較早時為被告索閱的心理報告顯示,被告重犯機率屬中至高。

裁判官今指出,被告在5年內曾干犯一次同類罪行,適宜判監,但考慮到被告已還押兩周,他有健康問題,而且他獲妻子支持,法庭較早時進一步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結果內容正面。辯方提及,被告患有白內障並已安排做手術,他承諾不再犯案,重犯機會低。裁判官認為,被告眼患是另一問題,他要面對的是「心魔」,裁判官最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

承認案情指,被告與事主X互不相識,當晚身穿短裙的X在旺角站搭扶手電梯時,突然感到右大腿被不知名物體碰到,往後望到在她身後一至兩級下的被告拿着手機。X跟被告對質後,被告隨即跑走,再遭路人制服。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性衝動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