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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儀器製造商前總監及商人涉收賄逾600萬 被廉署起訴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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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電子組裝儀器製造商前總監及一名商人今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其涉嫌與一名科技公司股東協議收受對方賄款共逾600萬元,以協助該科技公司獲選為電子組裝儀器分銷商。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獲准保釋,明日(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劉偉亮(49歲)是香港先進有限公司(前稱先進太平洋(香港)有限公司)前銷售總監,另一被告王煜昕(46歲)是商人,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串謀使劉偉亮從一名科技公司股東接受賄款共逾600萬元,以協助該科技公司獲選為先進的分銷商,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廉署指,先進所屬的集團是一家電子組裝儀器製造商,銷售該集團的電子組裝儀器產品予內地及大中華地區的客戶,另自2019年起亦委託分銷商銷售產品。案件於2019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間發生,劉偉亮於案發時負責銷售先進的產品及處理分銷商相關事宜,他於2023年1月離職。商人王煜昕則涉嫌於案中擔當中間人。

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劉偉亮涉嫌經王煜昕與該科技公司股東達成賄賂協議,則該科技公司股東涉嫌向劉偉亮提供金額為該科技公司兩成銷售利潤的賄款作為報酬,而該科技公司獲選為先進分銷商後,於案發期間共售出逾1000部先進的電子組裝儀器,涉及賄款逾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