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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涉非禮女乘客 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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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的士司機今年5月夜載一名女遊客回酒店時,問女方要否去他的住所,又觸摸她的大腿,事後被控一項非禮罪。被告今日(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求情稱不小心犯錯及有悔意。裁判官直斥被告身為的士司機非禮遊客,行為性質嚴重,「勉為其難」接納感化官建議,但上調時數至判罰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呂君英(66歲)早前承認案情指,他從事夜間的士司機,事主是一名從馬來西亞來港的女遊客。今年5月30日凌晨,被告在尖沙咀諾士佛臺接載事主前往紅磡一間酒店,其間他要求事主坐在前座,事主雖感奇怪但照做。

被告在行駛途中,曾問事主要否去他的住所,並一度觸摸事主大腿幾秒。事主大叫「停手」及拍下司機證,她到酒店後報警。及後警方拘捕被告,他警誡下招認。

辯方求情指,被告不小心犯案及有悔意,社會服務令報告顯示他知錯,建議判罰中度時數的社會服務令。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指,被告的行為性質嚴重,不論如何也不應與遊客有身體接觸,惟考慮接觸的部位不算嚴重及時間不長,加上被告有悔意,故法庭「勉為其難」接納感化官建議,但上調時數至判罰2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