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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駕Tesla撞欄後逃去認罪候判 官寄語做人要正直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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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警涉於油塘駕駛Tesla電動車時,失控撞毁行人過路線欄杆,及後逃去無蹤,最終經由父親揭發事件。涉事男警今(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無牌駕駛及不小心駕駛等9罪,將於10月17日接受判刑,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總裁判官蘇惠德明言開放所有判刑選項,包括即時監禁,並寄語被告「多謝你Daddy」及做正直的人。被告獲准保釋候判,離開法庭時拔足狂奔。

被告余佳炳(31歲)被控7項駕駛時無駕駛執照、7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以及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他今日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4項無牌駕駛,以及4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其餘控罪獲控方撤回。

案情指,今年2月12日下午,被告駕車從鯉魚門道駛向油塘道,過程中失控撞毀行人過路線的欄杆,事後被告離開車輛,被途人目擊往藍田方向逃走。被告及後把事件告知父親,使父親感到緊張及不開心,需到醫院接受治療。被告父親身在醫院期間,向在場警員講述被告無牌駕駛及撞車一事,令他「唔知點算」。警方得悉事件後聯絡被告,並將他拘捕。

被告在警誡下稱,他去年購買涉案車輛給女朋友,至今年1月跟女友分手,遂把車輛轉讓給哥哥。就2月12日的事件,被告稱他當日下午駕車離開油塘大本型商場時車輛失控,承認當日無牌駕駛,惟案發後「太過驚慌」,故無聯絡警方。此外,被告進一步承認在2月6至11日另曾數度無牌駕駛。

辯方求情稱,被告犯案後將行車記錄儀等資料交予警方,把事件和盤托出,而且被告只曾駕駛涉案車輛上班及買食物等,不涉賽車及消閒用途,只因「貪方便」犯案。辯方強調被告現非常後悔,並已於今年8月考獲車牌。

辯方續謂,被告一直希望服務社會、自2016年任職警察,惟今年中因本案被停職,相信案發後復職機會不大。辯方亦呈遞被告前上司撰寫的求情信,冀法庭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