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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保修條款含糊 競委介入 比亞迪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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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日表示,比亞迪在會方表達關注後,已修訂汽車保用手冊中有關動力電池終身保用的條款,釐清比亞迪車主可選用非特約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例行保養及維修服務(包括涉及動力電池),除非有關服務直接導致動力電池損壞,否則不會使電池終身保用失效。競委會歡迎比亞迪做法,認為可促進競爭,亦確保消費者選擇不受限制,同時或能令比亞迪車輛的保養及維修費用下降。

採非特約維修商 仍可終身保用

競委會表示,比亞迪原本保用手冊中,有關動力電池終身保用的條款用詞含糊,或誤導車主,以為車輛的所有保養和維修必須由特約服務供應商提供,才可維持電池終身保用。競委會稱表達關注後比亞迪同意修改,比亞迪已提醒香港分銷商遵守新條款,並在網站上載詳情供車主參考。

翻查比亞迪網站,其最新的汽車「質保政策」列明,其中一個會導致汽車動力電池電芯終身保修服務終止的情况為「動力電池在非比亞迪汽車授權服務店接受任何服務時造成損壞」,惟同時列明,若造成損壞後,車主回到比亞迪汽車授權服務店購買原廠動力電池作維修更換,仍可繼續享受動力電池電芯終身保修;動力電池電芯以外的元器件亦仍可享受原有質保的剩餘部分或備件質保,以時間較長者優先。

競委會呼籲香港所有汽車製造商及分銷商主動審視保用政策,避免施加可能削弱競爭的保用限制,包括可能妨礙車主光顧非特約服務供應商作保養及維修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