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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兩客指不良營銷貨不對辦 舒適堡缺席聆訊 賠14.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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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連鎖健身美容中心舒適堡遭兩名顧客先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其營銷手法不良及療程貨不對辦等,分別追討約3.76萬及11萬元,有關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由於舒適堡一方缺席聆訊,審裁官頒布缺席判決,判處舒適堡向兩名申索人賠償合共約146,900元及訟費。

一客逾10萬購矯脊柱兩療程

昨日共有3宗牽涉舒適堡的案件在西九法院審訊,其中兩案申索人為洪旭輝,被告為舒適堡(尖沙嘴)美容健美有限公司。另一案件申索人為練韋銘,被告為舒適堡(荃灣)美容健美有限公司。3案被告均沒到庭應訊。

根據申索書,洪旭輝去年12月入稟,指他於2022年10月24日在舒適堡購買兩個「被動式矯治脊柱療程」,涉款51,480及50,820元,舒適堡沒遵照雙方口頭協議,療程貨不對辦,反映後對方沒理會,遂追討有關費用、信用卡分期費用6000元及附加課堂訂金1000元。

練韋銘則於今年3月入稟,指舒適堡於去年10月14日及12月17日違反合約條款及以不良手法營銷,遂追討47堂課堂費用共37,600元。主任審裁官雷健文鑑於被告缺席聆訊,頒布缺席判決,判舒適堡向洪旭輝支付109,300元及2240元訟費,向練韋銘支付37,600元及322.3元訟費。

【案件編號:SCTC 50928-29/23、SCTC 1087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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