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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港律師行兩成未涉足灣區 體制成本最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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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律師會調查顯示,53間本地律師事務所中,約兩成無接觸過涉及大灣區業務,原因包括兩地法律體系存差異,本港律師不熟悉內地訴訟程序與法律政策,影響業務處理的熟練程度;以及兩地收費標準不一,部分企業認為本港律師按小時收費標準不利於企業控制成本等。報告建議,由各地監管機構、行業協會等組成專門機構或委員會,列明跨地區合作原則和方式,協調政府監督和市場競爭兩者關係,促進資訊共用和合作。

灣區執業行 五成代理在港訟案

香港律師會早前委託中山大學法學院,研究本港法律執業者在大灣區發展機會,昨發表首階段現况調研報告。按受訪本地律師事務所的大灣區業務分佈(見表),近五成接獲代理在港訴訟案,逾四成提供內地委託公證人服務,約三成分別為內地企業以港式合資引進外資業務及提供盡職調查服務等。

律師會倡政府增援 灣區法規納資格試

報告提到,兩地環境差異阻礙業務開展,舉例語言隔閡增加溝通成本;而兩地對確保法律服務的機密和安全嚴格程度不一,舉例內地數據跨境監管較本港嚴謹,導致本港司法程式或證監會調查程式受阻。他們建議政府提供稅收政策及資金支援等,鼓勵企業在大灣區開展合作;以及提供大灣區執業資格考試培訓,並將相關法規和制度納入資格試,確保考試內容緊貼灣區法律實踐等。

(施政報告前瞻系列之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