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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童昏迷浴室母被控虐兒 女警稱被告曾認一時生氣以拖鞋打女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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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一名4歲女童疑在九龍城家中浴室昏迷,送院後一度情況危殆,事後女童的母親被控兩項虐兒罪,案件今(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負責拘捕被告的女警供稱,女童的左後腦、胸口、臀部及陰部附近均出現瘀傷;女警另提到,被告曾說女童部分傷勢是在樓梯摔倒時造成,另有些傷痕是她以拖鞋打女童,以及將對方推向櫃子時造成,但她並非故意為之,「只是一時生氣,才會這樣做」。

被告Z.A.L.(38歲,報稱家庭主婦),她被控於今年3月17至22日,以及同月23日,在九龍城區某單位,身為對4歲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案發時於女童家中擔任傭工的印傭供稱,被告跟女童關係親密,惟被告經常打她,頻密程度為每日多於一次。辯方質疑,女傭聽到家中有「鬧細路」的聲音,便推測出現打小朋友的情况,印傭同意。

另外,女警李福英供稱,今年3月23日下午,她在伊利沙伯醫院向被告指出,女童X的左後腦、右肩膊、胸口、兩側盤骨、左手手肘、右手手臂、雙腿、陰部附近、背部及臀部出現瘀傷,並宣布以虐兒罪拘捕被告。

李福英憶述,被告其後表示,女童身上部分傷痕是在樓梯摔倒時造成,另有些傷痕是她以拖鞋打女童,以及將對方推向櫃子時造成;被告同時說,「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一時生氣,才會這樣做」。李福英亦提及,被告講述以上內容時低下頭,而且神色凝重,有感對方「係好失落」。李福英作供期間,被告在庭上拭淚及啜泣,法庭曾暫時休庭,讓被告平復情緒。審訊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