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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肉檔「凍扮鮮」釘牌 拍檔涉瞞關係再申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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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旺角廣東道有肉檔涉嫌以冰鮮肉充當新鮮肉被釘牌後,有人「改頭換面」在同一地點重新營業,向食環署取得臨時新鮮糧食店牌照營運該肉檔。警方早前接獲食環署轉介,經調查後前日拘捕一名男子,涉嫌隱瞞與上手持牌人等關係,向食環署作虛假法定聲明。

涉虛假聲明 為原店買手

據了解,64歲張姓被捕男子為自僱豬肉買手,肉檔去年被釘牌後由張接手,去年12月向食環署隱瞞與原東主有工作關係,食環署今年8月揭發事件,拒絕其正式牌照申請,並將案件轉介警方。

食環:關聯者不能同一地點重新經營

食環署九龍區檢控及牌照組總監黃立人表示,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屬不良營商手法,構成食物安全風險,涉事食店牌照會被取消,持牌人、合伙人或店舖東主不能再於同一地點重新經營相關業務。食環署去年發現有店舖以冰鮮肉充當新鮮肉,遂取消其新鮮糧食店牌照,另拒絕一宗涉嫌「改頭換面」在原址重新營業的牌照申請個案。

黃立人表示,食環署過去數月以新策略展開代號「珍珠」的先導執法行動,署方將加強日常巡查,並在店舖違規後強化重新發牌的審查關卡。

現舖續賣鮮肉 職員稱頂手一個月

深水埗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梁偉軒表示,今年8月接獲食環署轉介,前日採取拘捕行動,在將軍澳區以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拘捕涉案男子,相信他故意隱瞞與前任持牌人、合伙人、東主之間的業務聯繫,以向食環署九龍區牌照組獲取臨時新鮮糧食店牌照。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11月上旬須向警方報到。

本報昨到場觀察,涉事舖位現仍為肉檔,貼出「有新鮮肉出售」牌,陳姓男職員稱現老闆頂手約一個多月,肉檔出售新鮮肉,「使咩賣冰鮮」,稱冰鮮肉曾浸泡化學保鮮劑,會不斷滴水,「識買餸師奶實會識(分辨)」。他又解釋,新鮮豬肉不能放過夜,與冰鮮肉售價相差至少兩三成,利潤差距則視乎新鮮豬質素、買手入貨價等,兩者口感差異大,新鮮豬肉較清甜,氽水後沒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