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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導師稱便衣保安只可最低武力截停疑犯 毋須拍攝他人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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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嘴金馬倫道萬寧分店日前有「便衣保安」誤會客人偷竊,出手箍頸將對方扯回店內,警方稱女事主前日已報案,將案列作普通襲擊。有保安導師稱,保安員即使要拘捕亦只可使用最低武力,又指便衣保安一般不需要拍攝他人。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前理事、保安導師袁思桐今早(11日)說,便衣保安如懷疑有人偷竊,會待其離開店舖後才上前行動,截停有關人士後須表明身分、給予辯解機會。他續指,若對方不合作或試圖逃跑,便衣保安可「拘捕」,惟目的只是讓對方留下待警察到場,故原則上應使用最低武力,例如捉着他的手,但不需要箍頸或將其鎖起,要適可而止;如果疑犯停止反抗,便衣保安亦應立即停止施加武力。

袁思桐於港台《千禧年代》中表示,便衣保安考取的牌照與軍裝保安一樣,職責是當有人犯案時將其捉住,培訓時會涉及溝通及法例上的訓練,例如保安可否搜查、盜竊條例元素等,強調「唔可以做多,又唔可以做少」。被問到便衣保安會否在店內拍攝客人的相片,他稱便衣保安一般不需要拍照,因發現有人偷竊後會即時拘捕,咨內亦有閉路電視拍攝。

袁思桐說,一般而言,較多出入口、收銀機並非位於門口位置、物品較小型而價錢貴的連鎖式藥房,都會聘請便衣保安,他們未必每日會在店內當值,有時職員亦不知道其存在,目的是達到阻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