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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走塑適應期下周完 主力巡舖查違禁售 先警告後罰款 餐飲店按投訴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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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膠產品法例4月22日起實施,為期半年的適應期8日後結束,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昨在網誌透露,適應期屆滿後將優先主力巡視即棄膠餐具售賣點,並按投訴對餐廳及酒店執法,不符要求者會先警告後罰款。有售賣即棄塑膠餐具的零售店割價出售受管制膠餐具,指月前已收到環保署發出「最後提示」,有茶餐廳準備改用較貴的替代餐具,但指巿况疲弱難加價轉嫁成本。

謝展寰在網誌表示,適應期完結後當局執法重點是從源頭截斷供應,會巡視不同售賣點,確保商戶不再違規售賣受管制產品。環保署會先巡查適應期內未合規的零售店舖,餐飲、酒店業等其他商戶會就投訴巡查及調查,如發現違規會發警告信要求10日內改善,逾期不改會發定額罰款通知書,強調法例只是其中一個工具,推動社會認同和建立走塑文化才是最終目標。按法例定額罰款金額為2000元,接通知書21日內須繳清,若經法庭定罪可判罰款10萬元。

膠餐具舖指環署隔月查訪

接「最後提示」促調整業務

油麻地一售賣即棄塑膠餐具零售店員胡小姐說,環保署4月起已巡查該店四五次,署方每隔數星期或一兩個月便會派員到訪,「有時有個人『行下』,好像便衣一樣,無穿制服」,上月初更接獲該署發出的「最後提示」,信中指署方7月尾至8月尾期間巡查該店,發現未符合新法例要求,故來函「最後一次提示」,適應期滿前需調整業務,否則期滿後將「視乎實際情况」執法。

餘20箱存貨 或存倉自用送人

胡小姐稱,「我想過了21、22日便會日日來(巡查)」,亦憂慮會否「執漏」被管制產品而被「捉到」,「我覺得他(政府)可能怎樣都會整張(告票)給我們」。她說該店內受管制的餐具會售賣至適應期結束,目前仍有「十幾二十箱」存貨,如未售完會損失數萬元,存貨將存倉、回收、自用或派給親朋戚友,相關產品已不再進貨,該店亦一直有售賣紙製餐盒及木製餐具,「有些(餐廳)驚就會買」,但她說餐廳轉用暫未受規管的塑膠盒較轉用紙盒多,因紙盒材質較軟,成本亦較膠盒貴。她稱,該店因應法例特意入貨咖啡渣製飲管,但看到署方通知才知飲管含有的「PLA」(即聚乳酸)成分亦受規管,該批飲管原售60元一袋,昨日現場所見減價至15元放售,也有餐具買一送一發售。

謝展寰昨稱,早前有飲食業者擔心替代品令成本增加,惟不少業者稱顧客毋須外賣餐具,令替代品支出不增反降,酒店業在適應期首月符合比例的已有九成以上。

本身是酒店東主的旅遊業促進會總幹事崔定邦表示,其酒店早在半年前條例實施時已停用受限塑膠產品,包括轉用木柄牙刷等,並停派膠樽裝水,客人接受程度較想像中高,新安排半年間運作暢順。

茶餐廳不敢加價「一加人就走」

壽司店稱懂門路 紙飲管成本相若

油麻地一茶餐廳老闆娘盧小姐說,仍有小量塑膠餐具及飲管,預計一周內會用完,之後會使用紙飲管等,成本較貴,但現時市道差,無法加價緩解成本壓力,「加價?現在市道這麼差,一加人就走」。亦有餐廳表示,已轉用的替代品與塑膠製品成本相若,壽司店老闆文先生說,以紙飲管取代膠飲管,一包50支約售10元,價錢與膠飲管相若,「識找便宜的(替代品)就有便宜的」。

黄家和:替代餐具質素大有改善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向本報表示,據他了解,整個業界已差不多準備好,只是個別小店或趁適應期餘約一星期,未完全轉用替代餐具,整體而言首階段「走塑」措施成功落實。他提到,與6個月前相比,替代餐具物料質素大為改善,選擇增多,價錢亦下降,而部分食肆有為提供即棄餐具收額外費用,因此食肆的成本負擔未因「走塑」而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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