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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17童人販余華英重審案  檢方建議死刑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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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貴陽市檢察院10月12日披露,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公訴機關建議對余華英判決死刑。因案情重大,本案將擇期宣判。

余華英因犯拐賣兒童罪,2023年9月18日被一審判處死刑。因發現余華英有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案件在二審時被裁定發回重審。10月11日,貴陽市中級法院重審開庭。

原一審法院認定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經過補充偵查,檢方再指控其涉嫌拐賣其他6名兒童,其中包括其與丈夫王加文拐賣的2名兒童。余華英被指控拐賣的兒童,最終人數達到17人。

余華英1963年出生於雲南,20多歲外出打工時結識龔顯良。兩人同居期間,余華英生下一個男孩。他們通過中間人把親生骨肉送到河北,也開啟了拐賣兒童非法斂財之路。

從1993年到2003年,余華英分別和龔顯良等人多次前往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在他們拐賣的兒童中,有5對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

17名被拐兒童之一的楊妞花一直記得當年拐賣她的人販子的信息,2022年,她找到貴陽警方並提供線索,此後貴陽警方將人販子余華英抓捕。(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