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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指麥浚龍父親曾承諾穩賺籲投資旗下股份 其後拒賠損失 入稟索償2.2億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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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麥浚龍父親、中建置地主席麥紹棠2018年遭一名商人入稟索償2.2億元。對方指麥曾游說買入中建置地股份,承諾半年可「穩賺」6000萬元,即使股價下跌亦可獲賠償,惟最終沒兌現承諾。高院今日(14日)開庭審理,原告供稱麥紹棠透露中建置地被內地上市公司收購是「百分之百,事在必行」,藉此游說他買入股份,惟原告入股4個月後得悉收購交易告吹,他亦無法向麥紹棠討回款項。

根據入稟狀,原告吳健南因為被告麥紹棠的承諾,2016年初以每股0.035元買入60億股中建置地,價值2.1億元。同年6月中建置地宣布新興鑄管收購失敗,10月股價跌至0.008元。吳入稟要求麥以當時中建置地收市價0.008元計算,賠償1.62億元的差額損失及6000萬元「穩賺」收益,合共2.2億元。

吳健南曾任上市公司元昇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吳在庭上以「鬍鬚佬」稱呼麥紹棠,指他認識麥之前便知對方有一名當明星的兒子。2016年1月,麥向吳透露中建置地將被收購,口頭承諾吳買入中建置地股份後可隨時出售,半年有6000萬收益,若股價跌穿「3仙半」亦可獲賠差額損失。

吳稱他在會面中要求麥白紙黑字地承諾,但麥拒絕及稱「如果寫契,唔係呢個條件。」吳亦擔憂收購一事的真偽,但麥保證收購是「百分之百,事在必行」,自詡「牙齒當金使」。惟吳買入股份後4個月便知悉收購交易告吹,他急忙找麥索賠,麥著吳不要擔心。吳初時見麥有誠意達成和解故沒有興訴訟,後來一直未能解決問題遂入稟。

麥紹棠一方質疑該些承諾不合常理,因為就算吳即時拋售股份,他都可以獲取6000萬元及股價的差額賠償,吳表示「雙方要對自己說話負責任」,吳認為其責任是半年內持有股份,否則等於對不起麥。最後麥一方指出,麥沒有作出該些承諾,也沒有保證收購交易必定發生,麥只是向吳表達中建置地的業務前景良好,惟吳一一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