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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

法韓須告知消費者 違規變價商家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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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全球各地均面對「縮水式通脹」問題,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韓國及法國今年相繼實施新政策,法國7月立法規定,若預先包裝食品及日用品容量或重量減少而沒相應下調價格,生產商須通知零售商及展示相關變動詳情,為期兩個月,違者可罰款達1.5萬歐元(約13萬港元)。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認為本港未必需即時立法,倡議零售商列出單位價格,令消費者知悉產品改動時有否加價。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年5月宣布管制措施,商家減少食品及日用品容量或重量而令每單位售價提高時,必須告知消費者相關改動,包括在貨品包裝上展示,以及於店舖或網站刊登為期3個月的通知,初犯者可被罰款500萬韓圜(約2.95萬港元),再犯可被罰款1000萬韓圜(約5.9萬港元)。

稱毋須即立法 消委倡超市列單位價格

澳洲消費者權益組織CHOICE早前發表研究報告,公開與「縮水式通脹」最相關的貨品,讓消費者知所選擇,當中以穀類早餐、薯片、餅乾及家居清潔用品的每單位售價增加較多,部分貨品的每單位售價上升逾120%。黃說香港市場細,大部分產品為進口,本港未必需即時立法,最快方法是零售商列出以每計量單位計算的貨品價格。

(消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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