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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定劏房標準 料4年後漸取締 合規「簡樸房」最小8平米有窗有廁 業主會料兩成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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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規管劏房框架,規管全港約11萬劏房戶。政府計劃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符合標準單位將命名「簡樸房」(Basic Housing Units),標準包括面積不小於8平方米、有窗及獨立廁所等(見表),並有序取締不合規單位。政府消息人士料約三分之一劏房不合標準,估計經立法、登記及改建寬限期,需約4年後始取締,即最快下屆政府才開展。香港業主會估計最少兩成劏房業主恐負刑責而退出市場。

不合規劏房單位須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法例會設寬限期供修正,再由專業人士確認及申請認證,否則業主出租不合規單位須負刑事責任,違規單位有序取締。登記制度只接受現有分間單位登記,而新入市場單位須認證為「簡樸房」方可出租。

設登記期寬限期 年尾諮詢

對於符合標準劏房命名「簡樸房」,特首李家超昨出席電視論壇稱,期望社會別負面標籤劏房,認為訂立最低標準取締劣質劏房後,其餘劏房將符合要求。他說,登記期擬介乎12至18個月,寬限期可訂為12、18或24個月,重申不能急進,須務實和按部就班處理。

消息稱盼阻嚇 違規業主或囚

消息人士表示,政府就有關建議於今年12月展開公眾諮詢,為期兩個月,希望明年提交立法建議至立法會審議,爭取本立法年度完成立法,並設登記制度及寬限期,由業主登記劏房,登記需時約1至1.5年,估計取締劏房在3至4年後開始。消息人士又透露,政府盼政策具阻嚇力,故違規業主或監禁。

面積標準非定案 視諮詢

被問為何最低面積標準是8平方米,消息人士稱政府去年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過去10個月曾會見政黨、專業人士及關注組織等持份者,建議包括最低面積為7至12平方米不等,倘標準太低不合理,至少需放基本家具;亦擔心標準太高令租金過高,惟現時最低面積標準非最終定案,將視乎諮詢結果再調整。

消息人士說,約11萬劏房戶中,約六成合資格申請公屋,預料隨着簡約公屋供應增加,將可安置有關居民,並料劏房租金因此不會大幅上升;又補充「簡樸房」不包括天台屋及工廈劏房等原已違法單位。而太空艙及牀位已有其他相關法例處理。

李家超於施政報告提到,未來5年(2025/26至2029/30年度)總體公營房屋供應量將達189,000伙,當中約30,000個屬「簡約公屋」單位,料全部簡約公屋2027/28年度前建成。

業主會指推高成本租戶難負擔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形容,政府建議對劏房業主「不公道」,料最少兩成業主退出市場。他認為建議會推高業主成本,令劏房租金更昂貴,劏房戶難承擔,只能「瞓街」;又說改建劣質劏房不易,舉例「簡樸房」要求有獨立窗,但不少唐樓牆「一道靠一道」,難隨便開洞做窗,質疑「劏房難以被改建,萬一寬限期過了,業主豈不是等坐監」。

測量師料認證改建需5萬至10萬

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兼建築測量組前主席謝志堅估計,劏房業主將集中增設防火設備、修整渠道等,估算認證連同改建支出,成本約5萬至10多萬元不等。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兼「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形容,有關取締劏房時間表屬「合理時間」,因涉及不少新元素,需時探討,例如為何最低面積標準是8平方米等,也需釐清住屋業權。他認為寬限期不宜太短,建議半年至一年。

明報記者

(2024年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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