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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助蔡天鳳前夫潛逃漢 稱花光積蓄申免費律師 官批屢轉律師拖延 對另一被告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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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譚仔創辦人的媳婦蔡天鳳被殺碎屍案,前夫鄺港智一家4人被控謀殺等罪,網紅潘巧賢(Irene)和遊艇公司職員林舜涉嫌協助鄺港智潛逃澳門,被改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林舜庭上哽咽說他花光積蓄,欲申請當值律師代表,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3次短暫休庭讓他查詢手續,並批評他屢轉律師耗掉金錢,拖延多時亦對另一被告不公,最終「勉為其難」押後案件至12月作審前覆核,讓林申請當值律師。

官稱「勉為其難」准最後一次押後

本案被告為林舜(42歲,遊艇公司男職員)及潘巧賢(30歲,無業女子)。控方甫開庭交代,原本與林舜的辯方律師差不多簽妥承認事實,但前日方知林舜將親自行事,目前安排審訊有困難,需時先弄清楚爭議事項。裁判官確認林舜在審訊不會有法律代表,遂押後案件讓雙方商討。

其後林舜親自告訴裁判官他花光金錢,問是否可尋求免費的當值律師代表。於是裁判官再度押後,讓林舜到辦事處查詢是否符合入息審查。

林舜查問後稱,若獲批申請則需8星期處理,裁判官直指林「拖咗咁耐」,轉了3次律師樓,「使晒啲錢係你自己問題」。林哽咽稱第一次發生此事,其父母有長期病,已耗盡積蓄,又謂「唔想害自己屋企人」。裁判官指林不斷押後對潘巧賢都「好唔公平」,潘也要支付律師費,指示林立即到附近銀行索取月結單申請。

林舜返回法庭稱即日可提交月結單申請,當值律師方面稱初步了解他合乎資格。控方與代表潘巧賢的辯方律師討論後說,若不用向法庭證明證物鏈等議題,預計需5至6日審期。裁判官表示為對被告公平起見,而且本案無可能分拆審訊,最終「無可奈何」、「勉為其難」批准最後一次押後,好讓林舜用法律代表,下令林於10月22日個別提訊以澄清律師事宜,二人於12月4日審前覆核。

【案件編號:KCCC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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