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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藍藍的天」辦事處無備存成員及董事登記冊等 判罰1.6萬元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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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替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出版著作的出版社「藍藍的天」,早前被控4項傳票控罪,包括未有將成員登記冊、董事登記冊、公司秘書登記冊,以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備存於公司的註冊辦事處,案件今(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藍藍的天」的代表在庭上承認全部控罪,被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判罰款1.6萬元。「藍藍的天」須在一個月內繳款。

根據同意案情,今年5月8日,公司註冊處人員到「藍藍的天」位於觀塘新城工商中心的註冊辦事處巡查,其間人員發現「藍藍的天」沒有將成員登記冊、董事登記冊、公司秘書登記冊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備存於上址,同時「藍藍的天」的代表亦承認出現此情况。公司註冊處人員遂即場向「藍藍的天」發通知書,表明會提出檢控。

葉小姐求情稱,今次為「藍藍的天」初犯,而且公司已即時改善,把文件放回註冊辦事處,望法庭輕判。鍾官最終判「藍藍的天」就每張傳票罰款4000元,罰款總額為1.6萬,並應葉小姐的申請,允許「藍藍的天」在一個月內繳款。

翻查資料,「藍藍的天」曾替區家麟出版《亂流》及《二千零四十七夜》等書籍,亦有替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出版著作《坐監情緒學》和《字裡囚間——明就明唔明就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