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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規管劏房法例料今年底起諮詢 黃偉綸:並非透過改名「簡樸房」解決劏房問題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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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立法取締劣質劏房並推出劏房登記制度。房屋局今(17日)進一步透露建議標準,包括消防安全及結構安全方面的要求。對於當局將合資格的「劏房」命名為「簡樸房」,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當局的動機並非透過改名解決劏房問題,而是希望反映單位簡單、樸實及經認證。他又說,初步構思日後違法出租分間單位的人士需要監禁及判罰款,刑事責任只由業主承擔。

當局建議的「簡樸房」標準,包括樓面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樓底由樓面量度至天花不少於2.3米、至任何橫樑的底部則不少於2米;亦建議就消防安全訂要求,包括須設有足夠闊度的走廊、防火門及耐火間隔牆,須於樓宇單位的公用走廊或地方設滅火器及獨立火警偵測器、並於每間簡樸房設獨立的火警偵測器;結構安全方面須符合《建築物條例》(第123章)所訂的標準,例如不可因豎設磚牆令樓宇結構負荷超準等;房內需設經認可的獨立電表及水表。

政府計劃今年12月至明年2月諮詢,爭取於2025年內通過法例,視乎諮詢結果及立法進度,預計最快明年第四季開始進行現有劏房登記,同步接受新「簡樸房」認證,執法則會因應登記期結束後,公屋供應及其他實際情况,決定採取執法行動的時機。房屋局長何永賢強調,執法行動不能操之過急,必須按部就班,以免引致基層住戶恐慌甚至流離失所,並會按需要提供適當提搬遷協助。

對於有意見質疑政府將「劏房」改名為「簡樸房」,是否就代表「告別劏房」,黃偉綸表示,將合標準劏房命名為簡樸房,可反映單位簡單、樸實及經認證,是「恰當地反映計劃的精髓」 ,又說現時「劏房」未能表達出單位是否符合當局標準,負面意味太重,認為「簡樸房」名字合適,強調當局的動機並非透過改名解決劏房問題。

黃偉綸:估計市面約7成單位樓面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

政府建議將簡樸房樓面面積訂為不少於8平方米,黃偉綸稱,8平方米可做到簡單居住,擔心將最低面積要求訂得太高,會影響住客可負擔能力,當局估計目前市面上約7成、即約7萬多個單位達標。他又表示,不會要求所有簡樸房每年登記及認證,日後單位獲得認證後,會每數年做一次確認。

被問到當局如何安置居住單位被取締、不符公屋申請資格的人士,黃偉綸說,會小心留意情况,又指出數據顯示,公屋供應有大幅增加,而6成現有劏房住戶有資格申請公屋,強調即使推出登記制度後,當局相信簡樸房供應不會大幅降低、需求可控,故租金應不會大幅增加。

另外,《施政報告》提出房委會明年1月將推出「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為提供確切情報舉報濫用公屋的人士提供獎賞。房屋局常任秘書長羅淑佩說,當局關注市民鄰里關係,故建議獎金可參考好市民獎的3000元,亦要求實名舉報並承諾有需要提供補充資料,當局發出收樓通知書後才會獲得獎金。若約多人同時舉報同一單位,羅淑佩表示,會成立由首長級官員主持的委員會審視相關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