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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警屈街友藏毒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判囚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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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警員涉2020年初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緝毒期間,襲擊露宿者及砸爛其家當等,其中6人被裁定誣衊露宿者藏毒,又遮掩閉路電視鏡頭,他們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傷人及刑毁等罪則不成立。6人還押至今(1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域法院法官張潔宜指,警員職責是保護市民生命及財產,惟被告濫用職權遮蓋鏡頭等,令警隊蒙羞,打擊公眾對警隊信心,判囚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眾被告聞判表現平靜,有親屬落淚。

罪成被告為梁飛鵬(現年32歲,下同)、龐雋詩(33歲)、林華嘉(47歲)、莫志成(29歲)、尹栢詩(29歲)和陳守業(31歲),當時同屬深水埗特別職務隊第一隊,均已停職。其中警長林華嘉被裁定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其餘5名警員各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綜合法官引述求情,辯方指被告們喪失警員工作及長俸,人生蒙上陰影、前途盡毁,其中林華嘉加入警隊28年來獲得嘉許,他受案件纏繞及想過自殺,需由精神科跟進,林「失去人生的一切努力」,無可能重犯。

對於辯方稱莫志成是「天真的嘗試」來「強化」簡單的藏毒案,法官反駁指這和裁斷互相抵觸,不接納阿十招認就等同他藏毒是證據確鑿,警方亦對阿十撤控。

法官判刑重申,妨礙司法公正是嚴重罪行,而警員在記事冊作虛假紀錄,或被法庭依賴,因此本案較同類案件嚴重,特別是捏造證據誣告藏毒。法官指,多名被告非單獨行事,屬加刑因素;無證據顯示案件精心策劃、誰是主謀,但他們達成共識。

法官指,兩罪成立的林華嘉行事目的與同案被告一致,屬夥同犯案,較高級的他沒履行職責監督隊員,反而容許甚至指示隊員作出不法行為,並親身參與,故就每罪加刑6個月。法官考慮林多年在警隊服務、候審期間承受壓力,酌情減刑4個月,總刑期為3年5個月監禁。梁飛鵬、龐雋詩被判監2年1個月;莫志成、尹栢詩和陳守業則判監3年1個月。